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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一方放弃,房子属于个人所有?还是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夫或妻一方对外的债务,如果相对人知道约定,则由该方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妻一方放弃产权如果有书面约定,那么房子就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房子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一方放弃,房子的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一方放弃,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而言,如果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名字,且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房子将归属于持有房产证的一方个人所有。然而,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即使一方放弃,房子仍然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归属权的判定可能会受到离婚协议、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协议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且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无特别约定,房子归持有房产证一方所有。若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即使一方放弃,房子仍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协议等因素会影响归属权判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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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