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8年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一起贷吗?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是可以一起贷的,这种方式属于组合贷款,具体以各地规定为准。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郑州为例,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 第二条 组合贷款申请对象。凡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第三条 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申请组合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所购房产为郑州市区新建合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楼盘项目为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准入项目,并已向管理中心备案;2、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3、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它大额债务 ;4、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5、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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