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应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前往社区(村)委员会报告。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近期彩色寸照。2、由社区(村)委员会收到申请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由当地派出所盖章,然后将申请材料移交至向街道/乡镇民政办公室(老龄办公室)。3、由街道/乡镇民政办公室(老龄办公室)对于材料进行复审,并调教审核意见,将材料移交上级单位。4、经上级单位批准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按月享受高龄补助;如果不符合条件,应退还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