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加强重点工作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高徒边坡、挡土墙、深基坑、脚手架、塔吊、工地围墙和工人宿舍的安全检查。对填挖土、基础设施和土建工程等腰做好排涝工作。防止屋顶、门窗楼雨等问题。对工程用料,特别是怕水怕雨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要防止潮湿和雨淋。对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应加强重点保护,特别是怕水怕雨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进入。对残旧的电器、电线要及时更换,消防器材要备足并保证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