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 |
释义 |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银行还款 携带银行卡、本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在贷款办理银行营业网点领取填写申请表,将资料交由柜台工作人员即可办理助学贷款还款。 二、支付宝还款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提前还款申请】; 2、在提前还款申请页面中点击【新增】,然后选择对应的合同编号,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新增; 3、在支付宝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选择支付宝还款,之后每月将通过支付宝自动扣费的方式来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还款: 1、正常还款。借款人登录国开行助学系统,绑定自己的支付宝。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还款日的前5日将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系统会进行自动扣款。在扣款之后,借款人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是否还款成功。 2、提前还款:这种方式需要借款人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 进一步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原则的指导下,积极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对学生或家长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和信用助学贷款。 (二)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接受非义务教育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三)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 1.金融机构与学校要签订银校协议,明确助学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审批、收回监督、建立借款人信誉档案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应积极配合助学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借款人转校后,应将其助学贷款情况作为学生档案的内容之一移交新就读学校。借款人毕业后,应将其去向通知贷款金融机构。 2.介绍人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处等),其职责是:为借款人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人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3.见证人是指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人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系主任等,其中一人见证即可),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在借款人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人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四)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提供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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