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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释义
    1、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保待遇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
    2、居民医保实施的是预缴费,所以,居民医保需要每年缴纳费用,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居民医保的待遇和缴费额度,不同的群体不同,每年也都会有一些调整,因此,一次性缴纳几年的费用,操作起来会有一些难度。居民医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婴孩,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各年龄段人员都可参保。
    3、按照规定,要参加居民医保,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居民,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4、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护航,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比例。按照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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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