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有权叫停业主装修吗 |
释义 | 物业有权叫停业主装修。 房子装修如果有违规操作,或者是装修的时间超过了正常时段,已经打扰到了其他居民的正常休息,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有权叫停工的。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下三项义务: 1、支付物业费的义务。支付物业费是业主所负有的主给付义务。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是将物业服务人的催告作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前置程序。这同时也意味着,物业服务人只能采取催告的方式催交,不得采取停止供应电、水、气、热力等方式催交; 2、业主的协助义务。物业的装饰装修是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但是,装饰装修对其他业主的利益会产生直接影响,不适当的装饰装修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妨碍物业服务人妥善提供物业服务,危害其他业主的利益。物业服务人对业主的装修装饰活动应当进行适度的管理、指导、监督,防止损害业主团体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是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实现对“物”有效管理、维护的必要要求; 3、业主的告知义务。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以及设立居住权,均属于业主依据专有权所享有的权利。但是,这些行为都涉及物业服务相对人的变化,业主负有告知物业服务人的义务,能够最大限度促使物业服务人了解情况,知悉相关物业真实使用情况,确定物业服务享有之主体、物业服务人救济权利主张的对象,为物业服务及时提供与物业服务区域有效维护创造前提。业主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人。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等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物业服务公司是有权予以制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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