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包装食品许可证办理要求什么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说明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1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