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监理收费应根据所委托监理工程业务范围、深度和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取: 具体标准是: 一、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小于2.5%; 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收取1.9%至2.5%; 三、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1.3%至1.9%; 四、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到1亿元的,收取1.1%至1.3%。 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一般由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协商确定。计算方法主要有: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就是按委托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工程监理费。当工程结算时,再按实际工程投资进行调整。这种方法是国家制定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形式,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也易接受。 2、固定价格计算法。就是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监理合同固定价格,实践中可进一步分为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计算法。其特点是:当实际监理工作量比计划工作量有所增减时,一般也不调整工程监理费的总价或者单价。这种方法适用于监理工作内容明确的中小型工程监理费的计算。 3、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就是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实际工资乘以一个大于1的系数,此系数通过综合考虑应有的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来确定。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