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拖欠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劳动者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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