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提出离婚如何处理? |
释义 | 对方提出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的,要准备好双方还有和好可能的证据;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当事人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一、离婚法庭上怎么说能赢 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想要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重点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平时生活中也要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与保存,比如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等。如果矛盾主要围绕财产分割,应当重点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证据、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是想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则应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证明自己的经济能力,平时照顾子女较多,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等。所以在平时生活中,就要及时保存证据。 二、如何要回女儿抚养权 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直接用协议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当事人能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收集以下证据,首先要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材料,还有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如陪伴孩子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其次要让子女表示,愿意跟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证据。 三、精神出轨可以有孩子抚养权吗 精神出轨不一定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与是否精神出轨并无直接关联。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先由双方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争取抚养权,那么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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