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离婚请律师 |
释义 | 离婚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1、如果是想离婚的,就应当向法庭提出和对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不能再和对方一起生活了;2、不想离婚的,应当向法庭证明和对方的感情还没有破裂,和对方还是有感情的,只是有些矛盾,把矛盾解决了,可以好好的生活在一起,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判离婚。 一、离婚答辩状怎么写有利 离婚答辩状需要根据被告的想法来写,才是最有利的。被告不想离婚,那么就在答辩状中写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条件;被告想离婚,但对其他离婚事项不同意的,那么在答辩状中写明,确实和对方没有感情了,愿意和对方离婚,但对于离婚的其他事项有不同意见,希望法庭在查明事实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二、我想离婚但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但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证明分居需要什么证据 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若不在一起居住,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若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夫妻分居使得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在实践中还是非常难分辨夫妻分居,特别是口头证明分居,对方可能在法庭上不承认分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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