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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释义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该房子也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个人买的,登记的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一、有的不公证的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
    婚前房产未经公证的,离婚后仍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婚前一方买,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此外,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房贷,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二、离婚了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了婚后购买的房子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前贷款,办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的,按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字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三、房产增值部分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一、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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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