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出资买房挂在一人名下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房屋的物权变动形式为登记变动。双方出资买房挂在一个名下只是表示外界的人可以依据登记的名字,来确定房子归属,但其不影响另一出资方对房屋的共有权。但第三人可依据善意取得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也就是说,不论房屋挂在谁的名下,另一出资人均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共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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