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另一方不肯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判断标准审理案件,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有和好可能,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当事人坚决离婚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没来第二次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没来第二次不一定会判离,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但是也有不判离的时候,这还是要根据夫妻的实际情况分析才能决定的。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参考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依法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则判决不准予以离婚。所以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向法院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二、起诉离婚一次判决了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一定会判处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给出的事实理由及被告方的答辩事实来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终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一审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又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的,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请,此时,原告可以在案件生效6个月后再行起诉。 三、起诉离婚被驳回何时再上诉 原告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如果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的话,在有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难以达成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驳回这一离婚诉讼请求,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