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内两次盗窃,第二次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年内两次盗窃,第二次立案标准如下: 1、必须是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 2、“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只要是在2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关于盗窃罪多次立案标准这个问题,一般认为,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就成立盗窃罪,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应该根据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来确认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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