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购房入户简单的讲,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自己现购买的房子上。购房者的户口就变成当地的户口,享受当地本地户的政策。如:小孩子(可随迁)读书,自己的养老保险,医疗等等。(各地要求不同,可参考各地政府网站,或者到公安局咨询),购房入户申请书是申请入户的必须资料。 就此,记者从呼市户籍管理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201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呼市市区及旗县辖镇拥有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买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持购房合同(协议)及购房发票(收据),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呼市常住户口。 购房以后咋落户 呼市公安局行政事项审批办受理科科长杨-君告诉记者,呼和浩特市落户政策是比较宽松的,对于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落户人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落户;对于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持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发票(收据)要求落户的住户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及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而对于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而且也未经过网签的,则要求落户人出具由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提供的三证(开发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平面图、业主名单等一系列材料后,市公安局行政事项审批办经过与市规划局核查,并入户调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落户;而每套商品住房(包含二手住房)5年内(以购房人户口迁入时间算起)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房落户者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根据相关证明和条件随迁入户。
该内容由 陶玉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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