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