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电子送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2013年1月1日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首次从法律上确认了电子送达的合法地位。《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一、直接送达的适用范围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及适用意见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送达都属于直接送达:
    1、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
    2、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将诉讼文书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诉讼文书交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将诉讼文书送交其诉讼代理人签收。
    5、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二、留置送达的注意事项
    1、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本人不在,须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对于居住同一住所的其他人员或者未共同居住的家属,不得适用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收,上述人员不在,由法人、其他组织内设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部门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对于其他人员不得适用留置送达。
    2、只有在留置送达的对象明确表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方可适用留置送达。如在其住所无法找到留置送达对象,送达人不得采取留置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3、在留置送达对象的住所之外的其他地点(包括人民法院内部),不得采取留置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受送达人的住所或从业场所可以适用留置送达,该条只适用于简易程序,不适用于普通程序。
    4、修正前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分别规定了见证人同意见证并签字、同意见证但不同意签字以及不愿意见证三个方面的留置送达。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解释》对于见证人见证送达方式的留置送达仅限于见证人同意见证并签字的情形,在出现另外两种情形时,一律适用以拍照、录像等记录过程的方式留置送达,而不再适用原法律规定。
    5、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三、如果被起诉到法院撤回法院的传票是怎么回事
    一、法院传票不签收或者无确切地址,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公告之日起算起,60日即算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法规定:
    1、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三、书面答辩
    1、您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答辩状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提交几份。
    2、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诉要求等
    3、法院会将您的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四、争取开庭时间延后
    1、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也有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2、被告一方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有15天的答辩期,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3: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