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处理赔偿中残疾赔偿有: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确定之日起20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病人超过赔偿期限仍存在的费用处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