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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
释义
    

法律主观:
    


    董事人数规定因公司的类型有所不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人数为3到13人;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为5到19人;董事的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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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