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运行和管理。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只是受董事会委托或授权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一人有限公司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置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实行票决制,1人1票,过半数的议案通过,集中的是集体的智慧,缺点是人多嘴杂,如果意见不统一,分歧大,今后的执行可能出现问题。执行董事原则上是1人决策,责任大,全力也大。利于管理,但不利于公司经营的风险防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