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独立董事的条件和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重要规定。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独立董事需要具备合格的资格、独立性、相关知识和经验,并满足公司章程的其他条件。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包括在公司内任职、持有股份、提供服务或有其他关联关系。中国证监会也对独立董事的定义和资格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是什么? 1、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第三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 第三条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养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中任职的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在一个公司是非常重要的,独立董事的条件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中,其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必须要相对应的具备独立性,如果是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人员,也是不能够担任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独立董事的。 结语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独立董事的条件包括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性、公司运作知识、相关工作经验以及其他章程规定的条件。独立董事指的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包括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独立董事的角色在公司中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必须满足相应条件,确保其独立性和客观判断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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