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到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到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