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离婚,可孩子他爸不同意,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该如何操作 |
释义 | 您好,若您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若你们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会准予离婚。若你们不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则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你在法院未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情况下,想要继续起诉离婚,除非有新证据意外,还需要再等六个月重新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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