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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三方营销怎么判刑
释义
    第三方营销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使他人遭受非法经营损害的,可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1、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第三方营销的概念
    第三方营销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引入第三方利益攸关者埋单,把竞争赢利转化为合作赢利的营销方式。这是互联网经济的显著特征,就像在google的广告联盟推动下,垃圾站长用最少的成本吸引流量求得生存一样,免费的消费者足够多时,聚合的人气效应自然吸引买单者,而垃圾站长们(比如下载站)只是用很少的成本甚至零成本,完成复制提供下载服务即可。
    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成就了零成本生产(粘贴和复制),零成本仓储(硬盘或免费空间),零成本传播(拨号上网或宽带),它和传统营销的4p理论迥然不同,这是第三方营销理论成立的关键,也是长尾理论的延伸。长尾理论是传统的二八理论的悖论,即横轴品种和纵轴销量的正态分布曲线中,品种销量很小的部分的和大于二八理论的那个20%,这里的前提也是生产品种的成本必须足够低。
    二、营销流程
    在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国家,营销不应该一成不变。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在消费品行业、B2B行业和服务业,营销方式也是不同的。而在同样的行业里,不同的企业也有着各自不同的营销方式。营销学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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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