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定消费者权益有哪些 |
释义 | 规定消费者权益如下: 1、安全保障权; 2、知道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权利,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欺瞒消费者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欺瞒消费者可要求欺诈方赔偿原费用的三倍。这个问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但前提是商家行为定性为欺诈的情况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电子商务法的六大亮点 1、清晰界定了《电子商务法》规范的主体 《电子商务法》首次对电子商务的概念、主体、适用范围进行做了规范,确定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框架。 2、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保护 (1)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2)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电子商务法》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原则性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及时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读和下载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知识产权保护闭环及恶意投诉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特别针对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方面,对权利人、被诉侵权人、平台方三方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呈现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闭环。 5《电子商务法》特殊举证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强调电子商务经营者合规义务 《电子商务法》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经营并重的原则,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披露、纳税义务、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与责任予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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