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香港注册结婚流程 |
| 释义 | 香港注册结婚流程包括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递交拟结婚申请书和举行婚礼。结婚的法定程序要求当事人亲自办理,复婚也需登记。医学上认定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疾病、精神疾病等是不可结婚的疾病。 法律分析 一、香港注册结婚流程 主要分成三个部分: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递交拟结婚申请书,举行婚礼。 (一)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 根据香港法例,婚姻缔结申请人一方可以直接或通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处的注册官递交拟结婚申请书,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监礼人,但婚姻监礼人必须是律师或者公证人。 (二)递交拟结婚申请书 拟结婚申请书须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字样。注册官收到申请后,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在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公告,经过15天的公告期后,若无人提出异议,则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申请人须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三)举行婚礼 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需要注意的是婚礼现场需要两位18周岁以上的证婚人(可以是父母或者亲戚朋友)。婚礼过程中需要宣读誓词,交换戒指以及双方签字,见证人签字。以上程序一旦完成,则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成为合法夫妻。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一)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 (三)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四)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三、得了医学上认为的哪些疾病是不可以结婚的 得了医学上认为的如下些疾病是不可以结婚的: (一)医学上认定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二)艾滋病、梅毒等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疾病; (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不宜结婚的精神疾病; (四)不可以结婚的其他疾病。 结语 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递交拟结婚申请书和举行婚礼三个步骤。申请人需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完成婚礼。结婚需满足法定程序,取得结婚证才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补办登记。医学上认定不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传染性严重疾病、精神疾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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