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乏工伤保险怎么应对? |
释义 | 《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未支付,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并要求用人单位偿还。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不协助调查工伤保险事故,将面临罚款。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出申请,如未按规定提出申请,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不履行协助调查工伤保险事故的处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拒不协助工伤事故调查核实义务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待用人单位偿还。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应按规定支付费用。对于不协助工伤调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处以罚款。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如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向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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