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因此没有必要收集任何证据来证明其“非法”。同时索要分手费也有违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只保护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因此从法律层面看,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是合法的赠与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分居后要求分居费是违法的,尤其是与配偶同居,破坏他人家庭,然后再要求分居费,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具体案件中,有些案件比较复杂,或者需要结合相关案件作出综合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