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找不到男方本人怎么办 |
释义 | 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一、丈夫欠债出走两年想要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无法给被告送达,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另外,也可以先到法院申请宣告你丈夫失踪。法院受理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或驳回申请的判决。在法院宣告被告失踪后,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二、丈夫失踪多久自动离婚 丈夫失踪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夫妻一方失踪100年也不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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