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驾驶员每年有12分的驾照分,若在一个年度内因违章被扣除的分数不足12分,那么驾驶证不会被暂扣,也不会被吊销。而对于记分超过12分、甚至超过24分,驾驶证被暂扣的情形,若是能通过车管所组织的考试,暂扣的驾驶证会重新下发给特定违章者。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得出现在左转道直行、逆向行驶等的行为,否则违章的驾驶员可能会被扣除驾照分、并被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