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隐患投诉哪个部门 |
释义 | 安全隐患投诉哪个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后,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开的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举报。 具体如下: 1、房屋属于国有和集体的,向所在地的建设局和安监局反应和投诉,并且有政府出面负责整改处理; 2、房屋产权属于个人的,是商品房的,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建设局和安监局反应和投诉; 3、属于个人自建的,可以找到建设方的上级单位或者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投诉; 4、属于个人施工方的,向所在地政府的安监部门投诉。 安全隐患是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安全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企业的生产全过程,而且对员工的人身安全,国家的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生存、发展都直接构成威胁。 安全隐患在安全工作中通常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不安全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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