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工厂上班因病死亡,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的赔偿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丧葬补助金;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