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有: (一)施工安全管理; (二)施工成本控制; (三)施工进度控制; (四)施工质量控制; (五)施工合同管理; (六)施工信息管理; (七)施工组织与协调。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