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
释义 |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一、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是什么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二、承包合同该怎样公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国家规划的要求和经济条件签订的以工程建设为内容的经济协议的总称。其中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物资供应合同;设备订货合同;材料订货合同;地方供应的物资和预制构配件加工订货合同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申办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的主要材料有: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还要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等;2,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规模、投资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4,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等有关资料;5,城建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和承包方的资质等级证书;6,以招投标形式确立承包方的应提交招投标文件及中标决议;7,合同文本;8,办理分包合同公证,须提交总承包合同。 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才能退? 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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