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和山林不算遗产。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后果如下: 1、产权无保障,交易不安全。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2、耕地保护受到冲击,耕地占补平衡难以实现。大量“以租代征”事实的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剧增,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大量流失,国家无法切实控制住新增建设用地供给,长此以往国家粮食安全将受到威胁,耕地红线将被突破。国家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严重受影响。 出租村集体土地的正确措施如下: 1、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集体所有的土地,而不是个人所有的土地; 2、村干部必须具备出租村集体土地的授权。一般来说,这种授权需要经过村委会集体决策通过,并且需要在法律上进行规定和明确; 3、出租村集体土地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出租村集体土地的收益必须用于村集体的公共事业和村民的利益,不能被个人占用。同时,村干部需要对出租土地的收益进行公开和透明化,接受村民监督; 5、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村干部出租村集体土地的授权和限制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同时,如果村干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出租村集体土地用于个人牟利,那么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农村类型的土地,所有权都属于农村集体,而遗产的范畴是个人的合法收入,明显属于集体所有的山林田土不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