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 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