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彩礼能要回吗? |
释义 | 结婚彩礼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除非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结婚3年彩礼钱离婚怎么办 结婚3年彩礼钱离婚时不一定参与分割。彩礼实际上就是一种婚前赠与的行为,所以在离婚时彩礼是不能被分割的。除非出现以下的三种情况,人民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女方提出离婚需不需要退还彩礼 女方提出离婚需不需要退还彩礼,要分情况而定。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能要回来;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若是没有足够的理由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钱的,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提出返还请求: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婚姻破裂男方要求归还聘礼是否可以 如果聘礼属于彩礼的,一般不可以要求归还。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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