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影像资料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录音影像是否有效,主要看来源合法,是否经过剪辑,来源合法的完整的录音影像是不需要本人同意的,也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证据,因此司法鉴定后的影像资料,如果鉴定结果影像资料的来源是合法的,并且没有经过剪辑,那么该影像资料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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