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一: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二: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四: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五: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六: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