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建房的申请应当向村委会申请。申请书写如下:XX村民委员会:(顶部书写)另一个书写:说明申请的原因,如:由于房屋年久失修,现在不能居住,已成为危险的房屋。或者我已经和父母分开了,现在没有房子住,(只要说明申请建造房屋的原因)。根据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向村委会申请,在(哪里)属于我管理和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建造(多少)平方米的房屋,请经村委会批准。****村民小组(签名);在这个项目下写申请日期。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