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副驾驶不坐人扣分是真的。副驾驶没人坐并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