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发展下级,传销一般拉够三十个人以上,而且发展层级在三级以上是会判处刑罚。因为传销的人数达到30以上对社会的影响比较大,可能侵犯大多数人的利益,这就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范围。公安机关会按照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符合定罪量刑的相关规定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