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项目部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抓紧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 要根据自身情况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防疫防护用品(体温计、红外测温仪、含氯消毒剂、75%酒精、乙酸、喷雾器、口罩、手套、帽子、雨靴等)。 特别是应按防疫标准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基本防控用品,储备不得少于十天用量,并有固定的物资供应渠道。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 (3)“危大工程”管控到位;严格落实预防高处坠落措施。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