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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释义
    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1、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2、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3、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4、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私有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
    【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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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