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如何撰写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法律分析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2.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包含一些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首先,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婚姻状况应明确列出。其次,财产分割方面,包括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的归属应详细说明。子女抚养方面,包括抚养权、探视权、教育费用等事项应协商一致并写入协议。另外,协议书还应涵盖财产分割的时间表、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合规。此外,协议书应双方自愿签署,并在法律机构备案,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包含双方个人信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要素。在撰写时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合规。协议书应双方自愿签署,并在法律机构备案,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请注意,以上仅为简要摘要,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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