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依然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没有房产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协议的效力。 一、遇到一房二卖时的维权方式是什么 遇到一房二卖时的维权方式如下: 1、两份合同未登记,标的房屋未交付的,属于两份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以签订先前合同优先履行为判断标准;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登记过户,另一份未登记过户,无论房屋交付给哪一方,由于房屋转让登记属于物权变更范畴,根据物权对世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确认已办理转让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3、当买家转让后卖给第三方时,因为卖家此时没有所有权,第二次卖房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的房子没过户法院会执行吗 不能,夫妻离婚时,协议将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当该房屋因为其它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查封时,当事人无法以离婚协议约定归属自己来对抗法院的执行。 三、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关于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的规定,统领各种类型的动产物权变动,其但书仅适用于动产抵押权、浮动抵押权、海上运输的指示单证及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等极个别的情形。从物物权的变动、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诸物权变动,只要是基于法律行为的,依然以交付而非登记为生效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