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眼睛的伤残鉴定等级如下: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度);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度); (2)双眼矫正视力。 眼睛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由社保行政部门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将决定书送达给工伤职工以及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