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子强奸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
释义 | 女子强奸男子不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强奸男子不会成立强奸罪。而女子强奸男子判的罪名一般需根据被强奸的男子年满14周岁与否来确定:如果被强奸的男子年满14周岁,则对该女子应判强制猥亵罪;如果该男子尚未年满14周岁,则对该女子应判猥亵儿童罪,并依法从重处罚。 一、睡未成年女朋友犯法吗 需要根据未成年女孩的具体年龄判断,具体如下: 1、未成年的女孩未满14周岁,男子与其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孩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2、女孩年满14周岁以上,智育发育健全,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是女孩智育发育如果不健全,不管多大年龄,与其发生性关系均会构成强奸罪。 二、猥亵儿童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奸淫不满14周岁少女的强奸行为与猥亵儿童的行为,都可能表现为抠摸下身、吸吮、搂抱等行为,且都不需要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制性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有: (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前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子,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欲; (3)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行为的方式为奸淫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后行为少女的即与少女发生性关系的方式则为除性关系以外的所有淫秽、下流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4)所侵害的对象不同。前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为未满14周岁的少女;后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则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既可以是女性儿童即女孩,又可以是男性儿童。行为人在奸淫少女的前后,实施了抠摸少女下身、要少女为之玩弄、吸吮殖器等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后行为被前行为所吸收,应以吸收行为即前行为构成的强奸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如何处罚未成年人强奸 未成年人强奸的处罚如下: 1、未成年人强奸如果已满14周岁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如果不满14周岁的,可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会由政府收容教养。 强奸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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